从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获悉,国家权威部门表示,将按照中央精神,实施政策措施,坚决抑制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,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。
在《关于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意见和建议》中,国家发改委表示,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精神,实施政策措施,坚决抑制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,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:
一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。严格批准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,进一步提高能源消耗、环保、资源综合利用的准入门槛,及时建立和完善多晶硅等新兴行业的准入标准。
二是加强产业政策与财政、环保、土地、金融政策的协调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,鼓励地方政府推进并购重组,淘汰落后产能。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,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停止土地供应,不得发放贷款。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转型在一些新领域发挥新的作用。
三是加强信息引导。进一步监测分析行业产销情况,发布国内外市场需求信息,引导社会和企业投资。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称,最近,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通知(草案),以电力、煤炭、钢铁、水泥、有色金属、焦炭、造纸、皮革、印染等行业为重点,确定了今年和明年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和目标任务。该通知将于最近正式发布。